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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

来源:昆明信息港 作者: 编辑:盛学运 2016-10-19 1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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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2日,记者从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获悉,自9月21日起,云南将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尤其是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不过,在2018年6月30日前的过渡期内,将暂时允许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

  “双排车”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单排车”则是指上下单排装载,以及尾部装载的乘用车至少有一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以内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省路政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双排车带来的安全隐患显而易见。“首先车辆加宽之后,严重干扰两侧视线,司机看不见车后情况。严重超载的拖挂车加大了轮胎负荷,加大了发生爆胎的几率。车辆爬坡慢、加速慢,寿命短。此外,由于超载超限,导致公路,桥梁的寿命也大大缩短了。”

  据介绍,禁止“双排车”是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为了规范车辆运输车的使用和管理,减少道路安全交通事故等做的要求。为做好治理工作,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还新修订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开展车辆运输车治理,以及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交通部要求自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并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20%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其中2017年年底前完成60%;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9月21日起,新修订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颁布将正式施行。修订后的《规定》中,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总宽度超过2.55米或者总超度超过18.1米的,达到三种情况之一的,均定为超限运输车辆。此外,对6轴半挂牵引车的认定上,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为车货总重不能超过49吨,比原来的55吨减少了6吨。

  省路政总队总队长马德芳表示,9月21日起,云南省路政总队将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高速公路各主要路口会分兵把守。以高速路政支队为主,干线路政支队予以配合,做好宣传、说服、劝返等工作,禁止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为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公路治理超限超载新规,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治超工作打好基础,省路政总队还于12日在昆明办了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学员包括昆区支队、总队机关处室等负责人以及155个路政大队的大队长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的教导员共24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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