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货车ETC安装和使用率以及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率较低,为保持相关政策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 图
此前2019年底,交通运输部曾印发《关于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将按照ETC门架系统分段计费,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和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将通过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提前预约通行的方式,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并继续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
考虑到运输企业和货车车主对预约通行需逐步适应,交通部及相关部门此前设置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24时的预约通行过渡期。
当前,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这一过渡期延长到了今年年底。
这意味着,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者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通知》指出,延长过渡期是由于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普及ETC和熟悉预约方式还需要一定时间。
交通部明确,过渡期结束后,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 的车辆,将需要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并预约通行的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并依据信用记录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过渡期结束后,对于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因收费系统原因,导致安装ETC车载装置的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只能领取纸质通行券通行的情形除外。
在预约方式方面,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此前介绍称,部路网中心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预约服务平台。鲜活农产品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运输车辆的驾驶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在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前4小时,可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网络预约,也可在收费站入口指定车道进行车道预约通行登记。
2020年1月1日,全国29个联网省份的487个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任务基本完成。在“撤站”背景下,交通部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实现。此外,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这一过程也将很大程度上借助货车车载ETC识别完成。
在货车安装ETC方面,《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协调合作金融机构,为货车办理ETC车载装置提供高效优质授信服务。在充分利用现有发行服务渠道基础上,针对货车流动性强、位置分散等特点,深入货物装卸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地点,为货车安装ETC车载装置提供便利。
交通部明确,应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收费站,应设立现场服务点,提供现场发行安装服务。加强与大型物流企业、无车承运人平台和相关企业合作,结合自身优势,切实解决部分货车授信难的问题,组织开展预约上门、集中发行和现场安装,进一步提升发行服务效率和货车ETC安装率。
《通知》还明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鲜活农产品品种查验,确保全网政策统一,确保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通行费应免尽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