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记者魏玉坤)针对近期有媒体报道称从9月1日起,摩托车可以通行高速公路,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29日回应称,此消息不属实。
孙文剑在当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从现在起到明年1月1日,摩托车能否上高速,仍按现行政策执行。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撤销后,高速公路将形成一张网,到时是否允许摩托车上高速,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政策确定后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交通运输部先前印发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明确将摩托车列为一类车型。孙文剑表示,新标准只是从公路收费角度对车型进行分类。车辆通行管理政策调整,包括摩托车在内的各类机动车如何通行高速公路等具体问题,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来源:新华网
作者:魏玉坤
编辑:曾拥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