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12时许,
民警接到报警称
京港澳高速南往北方向1440km处
惊现一个“红色的大球”
且该球砸中了一辆正在行驶的小车
一辆大货车行驶过程中
突然掉下一个“红色的大球”
砸中了后方正常行驶的小车
该小车正在快速车道行驶
被砸中后没有贸然停车
因小车损失轻微
驾驶人放弃赔偿
但着实也吓出了一身冷汗
然而货物掉落后
货车驾驶人并未察觉异常
随后
民警协同路政养护人员
将掉落物品挪走
并联系到了货车驾驶人黄某
原来这个掉落高速的“庞然大物"
是一个红色的塑料灯笼
黄某车上一共装有三个
民警对黄某进行了安全教育
帮助其将货物固定好
并对其驾驶机动车载物行驶时洒落、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
罚款100元。
类似的事件并不罕见
8月22日,宜章县的张先生驾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1802km处,也遭遇了惊魂一幕。张先生原本在高速公路快车道正常行驶,突然,右前方行车道上一辆正在行驶的集装箱式半挂车掉落一个零件,零件在地面弹跳了几次后,径直砸穿了张先生车辆的挡风玻璃。
5月9日,一辆小车在二广高速常德段正常行驶时突然遭遇不明物体“袭击”。经调查,飞出的物品系货车刹车片。由于刹车片长期未保养,行驶前已经松动,故行驶中发生脱落。所幸无人员受伤。
交 警 提 醒
央视记者曾做过一个实验,一个50克重的空矿泉水瓶,在100km/h的高速状态下,可将钢化玻璃砸碎。在高速行驶下,一个小小的车窗抛物如同一颗炸弹,对后方车辆造成危害。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胡椒蜀黍提醒所有驾驶人朋友:平时要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上路前要检查动力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安全性能。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注意加强车辆保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检查车况,坚决不能让病车上路!
发车时,车辆不得超载、超长、超宽,驾驶人要严格检查货物捆扎的牢固程度,合理配重。行车途中,驾驶人应注意观察货物情况,多进入服务区加强检查,发现遗落时,应及时停车,防止因货物洒落给后方车辆驾驶人及乘客带来致命伤害!
如何正确应对
1---障碍物可移动、车辆损失轻微、能正常行驶的情况下
发生事故后,被损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辆后方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摄像、拍照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再移除洒落的物品,撤离事故现场,并拨打12122报警电话。
2---障碍物无法移动、车辆损失严重、无法正常行驶的情况下
被损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车辆后方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将车内人员迅速撤离至护栏以外等安全位置,并立即拨打12122报警电话。
请所有驾驶人朋友
尊法守规
文明出行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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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高速警察
编辑:李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