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4日讯(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邹兴波 邬炼) 开车走高速公路,本应按规定缴纳通行费,然而一位“高手”司机却因为听信了“老司机”的经验之谈,使用换卡等方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60余次。今天,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诈骗罪对伍某提起公诉。
2018年4月4日,长韶娄高速公路稽查人员正在岳麓收费站出口处静静等待一辆牌号为湘KU***5的小轿车,在此之前稽查人员通过路径查询发现该车辆稍后将由本路口驶出高速。当日中午,当驾驶员伍某驾驶车辆驶入计费处时,被高速公路稽查人员控制并报案,一起利用高速公路ETC(不停车收费系统)计费模式缺陷实施诈骗的案件告破。
记者从承办检察官处获悉,2017年1月开始,伍某驾驶私家车往返于娄底市新化县至长沙市送人,每人收取一定费用。为在运营过程中获取更多利润,他向同样从事非法营运的老司机请教“窍门”,按照老司机所教的套路,伍某等人通过倒换卡的方式来改变高速公路计费系统的计费里程,从而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甚至还按照老司机所教授的“经验”,利用高速公路修路等时机不从规定出口驶离高速或者跟随大车“闯卡”等方法来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
据了解,自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期间,伍某仅在长韶娄高速公路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60余次,偷逃通行费用5000余元。
“我知道偷逃这个费用是违法的,但是看到通行的‘前辈们’都是这样做的,他们可都是开了几十年车的老司机。”伍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交代,他以为按照“老司机”们的方法错不了,不曾想却触犯了法律。
现实中,相信各位有丰富驾驶经验的“老司机”都会熟知交通规则并且遵守法律法规,知道路上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如果因为“经验丰富”,揣着肯定不会被发现的心理,偷偷动起了“歪脑筋”想省下成本而钻了空子,违反法律法规,那么最终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办案检察官提醒:司机朋友对于这类人一定不要轻信他们所谓的“经验”,以防自己被这些老司机“带错路”。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邹兴波 邬炼
编辑:李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