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0日讯(通讯员 文弘磊)4月8日,一辆鲁N牌照货车缓慢驶入华容北收费站X05车道,货车司机称所运货物为河蚌,申请免费通行。当班收费员多次询问,确认货物为用于食用的河蚌后,请司机出示四证并填写《湖南省高速公路享受国家绿色通道政策申请表》,随后上报监控通知督导员验货。
督导员要求司机开箱验货,司机却推脱说从外面就能看到货物,开车门实在麻烦。督导员当即产生了怀疑,要求司机配合检查。因车厢内部较暗,货物又全部使用黄色编织袋包装,无法从外部观察是否为可食用河蚌,督导员要求货车司机当场打开几个河蚌进行查看。
听到要现场开蚌验货,货车司机有些慌神,眼神闪烁含糊道:“这就是吃的河蚌,不是产珍珠的那种,不用看了。”在督导员再三要求下,司机只能打开河蚌。打开蚌壳后,蚌肉间一颗颗珍珠清晰可见。
按照相关规定,食用河蚌为绿通产品,但生产珍珠的蚌类却不属于绿通产品,不能享受国家绿色通道政策。如用生产珍珠的蚌类冒充可食用河蚌则属于假冒绿通行为,应实行四倍补缴通行费用的执收。
一听要四倍补缴通行费,司机便开始推脱责任,说自己只负责开车送货,货主告诉他装载的是可食用的河蚌,他自己并不知道实际装载货物情况。
督导员耐心向司机一解释宣传“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及逃缴通行费的相关规定。最终,司机认识到假冒“绿通”车的错误行为,自愿按照执收政策缴纳了四倍通行费288元。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文弘磊
编辑:李海波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