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去年飙车一时爽,今年发图炫耀,被警方凭借照片锁定。 警方供图
本报6月24日讯 去年夏天,益阳小伙肖某高速飙车,车速一度达到175km/h,被同车的同学拍下发到QQ空间。今年夏天,肖某特地去了同学QQ空间下载了该图片,发到了一租车微信群中炫耀,没想到被群成员举报到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益阳高速警察凭借照片,通过大量摸排核查锁定了肖某,他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今天上午,省交警总队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通报。
6月6日,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收到网友举报称:微信名为“南笙”的驾驶人在某租车交流群炫耀驾驶车辆在湖南益阳高速公路严重超速的情况。照片显示,夜幕中车辆仪表盘显示速度达到170km/h以上。
收到举报后,疑似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部门的高警局益阳支队组织专人开展核查,通过大量摸排核查,确定涉嫌交通违法行为人为肖某。而这张照片并不是最近的,而是拍摄于去年8月。
民警调查得知,2018年8月4日20时许,驾驶人肖某开着父亲的奔驰小车经二广高速北往南方向2021公里时,将车辆瞬间提速到175km/h,坐在车辆后排的同学李某用手机拍摄仪表盘照片后,肖某将车辆恢复正常车速。随后,李某在QQ空间发布该照片。
今年6月5日晚上,肖某在李某QQ空间下载该超速照片,转发至租车交流群炫耀,被网友截图后举报至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6月22日,益阳支队马迹塘大队依法对驾驶人肖某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记者虢灿实习生宋星雨
通讯员吴多拉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李海波